为了进一步充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力量,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拟在全县范围内为公开抽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调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含参管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一般干部或事业单位干部。
二、岗位及人数
1、财会人员2名;2、督查人员2名;3、宣传培训人员2名;4、项目编制设计人员2名。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包括后备干部);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
5、财会人员需持有专业会计上岗证;督查及宣传培训人员需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文字写作能力;项目编制设计人员需持有国家二级等级证书以上,且毕业于计算机专业;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规违纪行为;
7、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抽调用人期限
2015年8月—2017年8月。
五、抽调步骤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25日。
(2)报名条件:每名报考者只能根据条件选择一个岗位填报,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填写《静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报名地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资格审查:由县扶贫办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时间:2015年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依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考察,由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县扶贫办抽组考察组,进行差额考察提出用人意见。
联系电话:0933-2521434
点击下载>>>
静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