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确保社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奉节县民政局关于夔门街道和西部新区管委会城市社区工作者职数设置的通知》(奉节民政〔2015〕43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名(男性2名,女性1名)。开考比例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名额依次递减。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奉节县范围内的城乡居民。
(二)身体健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电脑操作、协作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至199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35岁—40岁有村、社区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全日制中专及高中)。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在近5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处分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6.有工作单位,且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7.法律规定不得招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 7 月 20 日至2015年 7 月 24 日
报名地点:夔门街道办事处(宝塔坪巴原街83号)二楼大厅。
报考者需提交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如实填写《2015年夔门街道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并缴纳考务费100元/人(报名表附后)。
本人不能到场报名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需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委托书及报名的有关材料。
联系人: 魏 星 联系电话:15826362583
彭宁峰 联系电话:15123551339
(二)资格审查
招聘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收集汇总相关材料后报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复审后,报考人员名单在夔门街道网站和夔门街道办公楼前公示3天,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报名资格复审合格者,于2015年 7 月 28 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5年 7 月 29 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强农惠农政策,笔试满分为100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夔门街道网站(http://www.bdcgwh.com/ )和夔门街道办公楼前公布。
笔试加分条件:1.在宝塔坪社区居住满1年的加1分,满3年的加2分,满5年的加3分(由宝塔坪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工作人员和招聘小组成员逐户核实);2.具有村(社区)专职干部经历的每年加0.5分(凭乡镇证明并经民政部门核实);3.退伍军人凭退伍证享受加分条件,按服兵役年限满1年加0.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4.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的加2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加3分,取得社会工作师的加5分。以上四类条件可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加分须经过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实行。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面试。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的最末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协作能力、独立完成工作任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小时内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若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结束后,立即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招聘程序,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经过上述程序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检举问题且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按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招聘程序,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为社区工作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在试用期间享有街道一般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被正式聘用后,享有一般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六、其它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二)申请加分者,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分情况、考试成绩等公示内容在夔门街道网站和夔门街道办公楼前张贴公示。
(四)报考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联络。
七、纪律要求
为维护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夔门街道社区工作者。
咨询电话: 56538436
县纪委 56557376
县委组织部 56557358
县民政局 56557238
2015年夔门街道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