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国土资源基础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增强业务水平,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盱眙县土地勘测规划院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测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招录人员条件:
1.拥护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国土资源管理事业,自愿在盱眙县土地勘测规划院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测绘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能熟练操作全站仪、GPS(RTK)等测绘仪器和 AUTOCAD、ARCGIS等制图软件;
5.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白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及工作简历一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
3.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有关证件。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15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盱眙县土地勘测规划院(盱眙县国土资源局院内)。2015年7月16日下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4.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考试比例的取消本次岗位招录工作。
(二)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测量、测绘理论知识及相关应用文的写作。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测量、测绘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见《面试通知》。
(四)总成绩的确定: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按有关规定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招聘岗位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
对被确定为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属企业性质。试用期按2000元/月发给生活费。正式录用后待遇按土地勘测规划院现有同等条件的人员有关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新聘人员的政治、业务和身体素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 0517—80912312、80912395
13401817046、13805234406
监督电话: 0517-8091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