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是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担负市检察院机关的辅助办案、诉讼文书管理、文字速录以及其他后勤保障等工作。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检察辅助人员 4名、计算机管理人员 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适应性强,热爱检察事业,身体健康。
2、年龄、户籍:3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3、学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检察辅助人员岗位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学、法律各相关专业;计算机管理岗位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软件、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4、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 9 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 4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技能考试、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30%、技能考试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10月 19 日。
2、技能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6(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考试人员。
检察辅助人员岗位技能考试内容:听打(输入法自选)。听打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平均每分钟听打正确60字(不包括标点符号);
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技能考试内容:实务操作。
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检察辅助人员岗位从技能考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和技能考试总成绩;计算机管理人员岗位根据笔试和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和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颜晟 联系电话:0579-82537070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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