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台湾同胞接待站是金华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台胞接待、涉台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赴台交流报批等。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热爱对台工作,身体健康。
2. 年龄、户籍:3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籍不限。
3. 学历、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政治学、行政学、哲学专业。
4. 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 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 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4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50%、面试占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 、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人:梁永海 联系电话:0579-82469350
金华市台湾同胞接待站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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