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部队专业士官岗位需求,每年夏季从普通高等学校直接招收毕业生到部队任士官(简称直招士官)。现将我县2015年直招士官相关政策通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男性,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1年7月31日后出生),政治和身体条件,参照征集义务兵有关政策规定。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专业。今年我县直招士官专业为:机械制造、机电设备、自动化、计算机、电子信息和运输。
三、招收程序
(一)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应招青年可对照招收专业,通过网上(http://gfbzb.gov.cn)进行报名。
(二)体检和政治考核。应招青年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将由宿迁市征兵办公室集中组织体检,由县征兵办公室组织政治考核。“双合格”后,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和《招收士官协议书》。
(三)审批定兵。省征兵办公室根据招收任务,从体检、政审、学历专业合格人员中遴选招收对象,并会同宿迁市征兵办公室和招收部队集体研究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