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河池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也是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秘书科、指挥通信科、工程财务科,设二层全额财政拨款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河池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招聘人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2人。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学历
工程技术岗位 2 1、工业与民用建筑
2、建筑工程技术
3、土木工程
4、建筑工程管理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策,诚实守信。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要求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会使用绘图软件(autocad),具备读图能力者优先。
(四)应聘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其他行为。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者需填写《河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如核验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河池市人防办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健康和计划生育状况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招聘对象;审查合格者,进入测试。
五、组织测试
由河池市人防办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通过测试人员由河池市人防办通知并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由河池人防办对测试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直接通知相关人员,不再另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聘用人员薪酬待遇面议,聘用期内的“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河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欧仿翠
联系电话:2290239,传真:4085272
联系地址:河池市城西大道市人防地面指挥中心(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对面)
河池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