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河池市委党校2015年单独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精神,我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采取写作测试、教学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2.新录用两年内(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3.本市新聘用两年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6.依法被辞退公职满五年的人员;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通过本方式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需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年限设定为三年。
(五)年龄及所有证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5月28日在河池人才网等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采取现场、网上或邮寄方式报名。报名需递交的材料:①学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③报名表④相关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日起至2015年6月22日。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邮编:547000;电子邮箱:hcdxrsk@163.com;联系人:邓强华;电话:0778—2300445、18977866900。(相关报名表格请登录河池人才网、河池市委党校网查看和下载)
3、考试:采用写作测试、教学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写作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进入教学试讲和答辩环节;写作测试、教学试讲和答辩结束后,按三项综合成绩总分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4、体检和考察。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入围对象进行考察,最后确定录用对象。若出现体检或考察未过关的,可从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增补;考察未合格的,该职位视为空缺。体检时间定于教学试讲及答辩结束后1天进行。
5、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工作组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拟聘人员在河池人才网、河池市委党校网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7、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考试时间和要求
(一)考试及报到时间:
1、写作测试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10:00
2、教学试讲及答辩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8:30开始
3、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设在河池市委党校。
4、报到时间和地点:
考生请于2015年6月23日下午5:30前到河池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河池市委党校行政办公中心208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领取准考证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考试人选,并通过电话及短信形式通知考生,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考试。
(二)考试要求:
1.写作测试:以考察相关知识和理论文字功底为主。写作测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根据写作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教学试讲和答辩的人选,写作测试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不达及格线不能进入教学试讲和答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教学试讲及答辩。
2、教学试讲及答辩:
(1)教学试讲:教学试讲、答辩在写作测试结束后第二天进行,试讲内容在前一天写作测试成绩公布后,由主考方交到被确定进入教学试讲及答辩环节的考生手中,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形象仪表等。教学试讲分值80分,时间约15分钟(以试题要求为准)。
(2)答辩:即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政治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分值20分,时间约8分钟(以试题要求为准)。
教学试讲+答辩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但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教学试讲、答辩人员比例在1∶1以下(含1:1)时,考生试讲、答辩总成绩要达到考场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
3、计分办法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写作测试成绩×40%+(试讲+答辩)成绩×60%。
由主考官现场宣布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形,综合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试讲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教学试讲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六、聘用和待遇
根据河池市编办核定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所招聘的教师全部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试用期一年,需签订3年服务协议,工资待遇按事业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