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铜人社通〔2014〕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铜仁市碧江区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铜仁市碧江区政务全程代办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7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7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1970年7月2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截止2015年7月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网址:http://www.trgov.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日至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碧江区为民服务中心B栋9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区招聘办”负责具体报名及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需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站下载并填写《铜仁市碧江区政务全程代办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区招聘办”选派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2.资格审查通过的,凭报名资料到缴费处缴费,并把“报名表”交给收费员保存,经收费员签名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及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每人100元标准收取。缴费凭证是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相关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或书写潦草导致信息难以辨认的,责任考生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前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职位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将对招聘计划数进行调减。
七、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16日(8:30分至17:30分),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7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并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还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6.其他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3.本次公开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和职位表要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5.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考试各环节,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面试)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请考生不要相信有关培训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二)本简章由铜仁市碧江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碧江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35716、5236680(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委)
附件:1.《铜仁市碧江区政务全程代办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2.《铜仁市碧江区政务全程代办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