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出纳(合同聘用制)。
一、招聘名额
名额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25周岁至45周岁之间;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熟悉电脑操作,有结合电脑编制报表的能力;
6、有敬业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个人诚信,有良好的观察、分析及沟通能力;
7、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安庆市范围。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7月8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怀宁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联系人:谢士华,联系电话:463791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在网上自行打印、填写《怀宁县人民法院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份。
四、本招聘公告由怀宁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