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闻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作用,提升新闻媒体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16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北票户籍或北票生源地,户籍迁入时间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截止(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朝阳市地区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四个计划”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4、具备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9日(含)至1997年6月29日(含)期间出生);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工勤)报考需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9、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提出申请并提供文件依据。
三、组织报名
凡具备报考条件并有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三张一寸同底板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于2015年6月29日至7月3日(8:30-11:30,13:30-16:30)到原北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地址:北票市振兴街西段原蓝翔技校西侧)。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需填写《2015年北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信息内容不允许涂改,本人需在诚信承诺书上确认签字并按指印。报名费收取标准为:50元/人。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准考证领取后,不允许更改报考岗位。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时,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如因考生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笔试安排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新闻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新闻写作。报考市新闻宣传中心美术编辑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美术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新闻写作。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需用A4纸):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居民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2.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工勤)须提供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劣迹证明。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事业单位考试中心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将根据考生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对报名者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核实。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安排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审查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事业单位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新闻采访记者和新闻网站岗位
面试内容:考察新闻现场采访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
(二)美术编辑岗位
面试内容:电脑进行版式设计编排操作。
(三)专题片拍摄及编辑制作岗位
面试内容:编辑制作。
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组织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工作安排和要求。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事业单位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安排和要求。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事业单位考试中心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人选中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北票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lnbprsrc.com)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九、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检查及工作要求
按照统一要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本公告的招聘规定及程序,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421-5822819 0421-58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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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北票市新闻宣传部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