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仪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
特岗全科医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12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以下称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考核招聘范围、条件及岗位名额
(一)考核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考核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除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⑵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经权威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具有2年及以上临床医疗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具体招聘名额详见《仪陇县2015年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四、报名及领取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7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所带资料:⑴《报名表》1份 (见附件2);⑵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⑶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⑷有效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⑸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经历的证明(注明时间、工作岗位)。
考生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聘过程,在考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缴费和领取准考证
1、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的规定,参加面试考生交面试费80元。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2、领取准考证:2015年7月2日下午3:00-6: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核
(一)成绩计算办法及测试内容
1、面试方式: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2、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满分100分,成绩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面试时间: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7月3日上午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开考后,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考试仍然有效,但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六、体检及资格复审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确定的最后一名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再组织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2015年7月4日。体检当天8:00前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合统一前往县级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且自负其责。
4、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提前提取学籍档案,若需要提档函,请考生自主到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开具提档函。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2015年7月8日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籍档案到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计局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九、管理与待遇
1、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非常设岗位,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该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2、聘用期限。特岗全科医生与设岗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期四年。
3、管理主体。①聘用特岗期间,特岗全科医生派驻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纳入派驻单位空缺编制计划内管理,所在乡镇卫生院承担管理主体责任。②签订聘用合同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的核定和发放,办理社会保险;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③乡镇卫生院负责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报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4、变更注册。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必须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师,党团关系转至派驻乡镇卫生院,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5、期满安排。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编办、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6、工作待遇。参照签订聘用合同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待遇执行。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乡镇卫生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7、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的时间。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可放宽外语要求,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8、教育培训。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接受医学继续教育。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未取得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分年度进行全科医生岗位培训。首次培训3个月,并注册为全科医师后,方可正式上岗。累计培训时间达到1年的,经考核合格,颁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lrs.cn)。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者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体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817—7216861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817—5158932
县人社局 0817—7216063
附件1:仪陇县2015年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ar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