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仪陇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因仪陇县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体制外消防文职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3名左右。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或中专具文字工作经历3年以上。
2、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5、其中有法律专业学历和文秘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3、其他不适宜在消防安全岗位上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信息。
(1)报名。报考人员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毕业证原件及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交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复印件1份。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仪陇县消防文职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发送报名信息至176146999@qq.com)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此次报名无须缴纳费用。
3、现场报名及笔试、面试地点:仪陇县公安消防大队二楼办公室(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
4、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分别各占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7月1日上午9:00;面试时间为7月1日下午3:00;7月2月公布总体成绩,确定入围名单。
(三)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人员名单体检。在仪陇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属辖区派出所进行政审。
(五)公示
对考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及保密合同。
注:之后合同每年一签。
五、主要工作职责
1、配合消防警官工作;
2、收集完善上报辖区消防工作信息;
3、建立健全辖区单位防火档案;
4、配合做好辖区消防宣传工作;
六、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并统一交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七、其它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政策咨询电话:0817-7211119(仪陇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18990726678
附:报名表(点击下载)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