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委、镇政府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2.具有本镇户籍的男性,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年龄28-35周岁(即1980年5月-1987年5月出生)。
4.熟练电脑操作,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考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都斛镇信息网"(http://doufu.cnts.gov.cn/Index.htm)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6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都斛镇人民政府组织组,联系电话0750-5256253。
(三)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提交审核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4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温馨提醒: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各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准备好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在现场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通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醒: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5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都斛镇中心小学。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笔试成绩将在"都斛镇信息网" (http://doufu.cnts.gov.cn/Index.htm)上公布。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根据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和聘用
1.政审工作由镇组织组组织实施。
2.从体检、政审合格者中,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同分,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聘用。
3.被聘用者实行一年一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35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待遇按照单位工资制度调整。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委、镇政府负责解释。
台山市都斛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