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通河县人民政府同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哈尔滨市通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如下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hrblss.gov.cn)
(二)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站
(http://www.cjob.gov.cn)
(三)通河政府门户网站
(http://chinabx.gov.cn)
上述网站登有《通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3以后出生),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23日以后出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五、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3日至6月28日8:30-17:00。
2、报名地址: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9室(大通河大街县政府东边路北)。
3、报名材料: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张,报名费100元。
4、2015年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就读院校出具学籍(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政策加分的佐证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报名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现场提供),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准报名考试。除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对报考同一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1的,原则上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4、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
(三)咨询电话:0451-57422408。
六、考试
考试分为二个步骤: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下旬或7月上旬(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两部分,一张试卷。满分为200分,其中《综合知识》为60分,《专业知识》为14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综合知识》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知识掌握程度,均为客观化题型。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请登录通河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内查询。
5、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的具体规定执行。
6、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领导小组对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阶段;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
(二)面试
1、面试规则。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类岗位采取情景模拟方式,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考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聘请7名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包括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
3、面试费用。每名参加面试考生需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通河县当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通河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
八、公示和办理试用期手续
县招聘主管部门将合格人员名单在通河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应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九、招聘纪律和组织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