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乌鲁木齐县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人才保障,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疆公开选拔8名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乡科级副职岗位5个,企业管理岗位3个)
1.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副科级);
2.乌鲁木齐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3.乌鲁木齐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副科级);
4.乌鲁木齐县绿化管理站副站长(副科级);
5.乌鲁木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6.乌鲁木齐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企业管理岗,相当于副科级);
7.乌鲁木齐县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企业管理岗,相当于副科级);
8.乌鲁木齐县旅游景区管理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企业管理岗,相当于正科级)。
以上8个职位任职资格条件详见《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位表》(见附件1)。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面向全疆党政群机关工作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仅限报考企业管理岗位,党政群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所有岗位均可报考)。
三、公开选拔条件和报考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领导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任职资格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同职级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允许报考同级公选领导职位;
2.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工龄满4年(计算年龄和任职时间均截止到2013年8月),且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3.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与公选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4.符合任职回避条件;
5.身体健康;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选拔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笔试
(五)面试
(六)组织考察
(七)体检
(八)确定人选和任职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均可,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一寸正面免冠彩照,报名登记表可登陆乌鲁木齐县公众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xlmqx.gov.cn)下载。现场报名地点为乌鲁木齐县委组织部318办公室(乌鲁木齐县板房沟乡县委县政府大院1号楼,可在乌鲁木齐市黄河路中桥车站乘车前往)。报名时请同时携带报名材料的电子版,网上报名请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7577653@qq.com。报名结束后,经过初审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将在乌鲁木齐县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报考资格人员于8月16日至8月17日到乌鲁木齐县委组织部318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含电子版);
3.经组织推荐的,须出具单位党委(党组)的书面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4.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3年(2010-2012)年度考核等次证明(需加盖公章)。
(四)笔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要求使用汉语答卷,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简章》。
联系电话:0991-5923069、0991-5923129(传真)
联系人:石亮13899812776
张继红13639942330
附件:1.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位表
2.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
乌鲁木齐县公开选拔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位表 | |||||
序号 |
职位名称 |
职级 |
民族 |
报考条件 |
单位性质 |
1 |
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 |
副科级 |
汉族 |
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工程、城市规划设计类专业毕业,具有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事业 |
2 |
乌鲁木齐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
副科级 |
汉族 |
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共事务管理类专业毕业,具有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事业 |
3 |
乌鲁木齐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主任 |
副科级 |
不限 |
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审计、建筑土木工程类专业毕业,具有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事业 |
4 |
乌鲁木齐县绿化管理站副站长 |
副科级 |
汉族 |
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林学类专业毕业,具有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事业 |
5 |
乌鲁木齐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
副科级 |
汉族 |
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公务员任科员满3年以上,事业单位任九级职员或任助理级职称3年以上。 |
事业 |
6 |
乌鲁木齐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相当于副科级 |
不限 |
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企业管理类专业毕业,具有相应国有企业中层领导职务任职经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国有企业 |
7 |
乌鲁木齐县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 |
相当于副科级 |
汉族 |
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在供排水行业负责承建过具体工作,具有国有企业中层领导职务任职经历或具有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国有企业 |
8 |
乌鲁木齐县旅游景区管理经营有限责任 |
相当于正科级 |
汉族 |
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旅游、环保类专业毕业,具有国有企业中层领导职务任职经历或具有相应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国有企业 |
备注:1、上述职位均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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