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虹口区国资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职位
虹口区国资系统归口管理单位(房地产、商业、文化休闲业、金融服务业)财务总监1-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会计、审计事务所工作经历的,可以适当延长;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财会、审计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3.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经济、财务等法律、法规,并有五年以上主管集团公司财务方面工作经验;
4.具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有良好的职业信誉;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三、招考和录用
招考分初审、面试、体检、政审四部分。
根据人员基本情况、工作经历等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录用。由虹口区国资委下属区国资经营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次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
四、薪酬待遇
财务总监实施年薪制,年薪标准税前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包括个税、缴纳四金)。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15日,请登录“上海虹口”门户网站(www.shhk.gov.cn) ;在网上下载并填写《2015年虹口区招聘国资系统财务总监报名表》,发送至:hkqgzw@163.com, 或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报名表邮寄至飞虹路 518号1609室虹口区国资委招聘工作小组 (邮编:200086)。
2.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从业相关证明材料和发表过研究成果以及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等。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3.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25658654 宋女士 25658640 邵女士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虹口区国资委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