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血液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血液中心座落于长宁区虹桥路1191号,是一所集血液采集、制备、供应、科研及教学于一体的采供血服务机构。承担着为全市160余家医疗单位提供临床用血和保障安全用血的重任。现因业务拓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诚聘医学研究、血液检验、采血护士、财会等人员。
一、招聘岗位:
献血招募人员
1、招聘职数:1名。
2、职位说明:
负责献血宣传、推广,大型活动策划、实施,志愿者队伍品牌推广以及队伍管理、负责献血者招募特别是成分献血招募工作;提高无偿献血人数,确保临床供血充足。
3、任职条件:
具有初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文体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采供血业务流程;具备耐心、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协作性、专业问题处理能力;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外语能力;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与应用;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电子材料邮至:hr@sbc.org.cn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8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血液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初步面试,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在7个工作日内收到初步面试通知。
(三)笔试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测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血液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血液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上海市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62959500
邮箱:hr@sbc.org.cn
注:谢绝来访。
监督电话:62957217
上海市血液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