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反腐倡廉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选调、调任、考录、调配工作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宛纪发〔2009〕15号)及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12名。为保证公开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聘的岗位为社旗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名额共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第一学历具有普通类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6、现为社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7、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
5、有其他择业限制的;
6、按规定应回避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社旗县政府网站、社旗纪检监察网、社旗县人社局网站和社旗电视台发布公开选聘公告,通过会议等形式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传达。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户口本、第一学历和现有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工作单位证明、单位编制册原件和复印件(盖章)1份。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照相,报名地点:社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2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2、资格审查: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资格者,组织填写《社旗县公开选聘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选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职位数。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异地出题,异地评卷。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写作等,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2015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在纪检监察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工作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根据笔试成绩,分性别按选聘计划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公告。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纪检监察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程序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性别按公开选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公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确定的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纪委组织部组织会同县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进行联合考察。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政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报市纪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提交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到县警示教育基地试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凡是被选聘人员,一律为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新进人员,全供事业编制,原来的编制、职务自动取消。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聘工作在市纪委组织部的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社旗县公开选聘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邓俊峰任选聘领导小组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华远庆、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陈鹏、县人社局局长姚军、县编办主任段庆洲、县财政局长焦运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县人社局局长姚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开选聘的组织领导、统一协调等各项工作。
公开选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和考试等各项具体工作,采取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防止和排除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在公开选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核实,一律取消相关考生的选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纪律和法律责任。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选聘工作纪律,对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出现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违纪问题,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方案由社旗县公开选聘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社旗县公开选聘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
基地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