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和《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会泽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未就业人员包括未就过业人员和曾经正式就业后辞职的人员。未就过业人员指自毕业至报名之日没有正式就业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企业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未就业时限为“自待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证明材料证明的时间不在此时限内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会泽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3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5.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招聘具有大专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在曲靖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可以放宽到大专学历)。
6.资格复审时必须持有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质)证书,否则复审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zhrss.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流程及要求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二)报名时间、网址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0:00至6月7日24:00。
报名网站: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如实按照要求的格式进行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务必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
填写个人简历时,须从小学填写至报名截止时间,时间不能间断。
(四)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100元/人。交费实行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网上交费时时间:2015年6月3日0:00至6月11日24:00。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办理免费手续。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岗位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对于取消岗位计划的,不直接联系考生另报其他岗位。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5年6月27日至7月3日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为25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及哲学、经济、法律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考专业类别的相关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专科及其以上学历考甲类试卷。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为100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委托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完成。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2:30-4:30考《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于2015年7月15日前到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17日前填报《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查分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于7月19日后在规定网站公布。
如应试人员对本人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在符合查分范围(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或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参加考试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情况下,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并填写《查分申请表》,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复审及要求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在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时,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如《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加试由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最后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加试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规定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
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招聘程序。
3.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1)未就过业的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正面近照2张,已婚人员还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成人教育考生还须提供档案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2)有过就业经历的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国有企业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需提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岗位年限)、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正面近照2张,已婚人员还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成人教育考生还须提供档案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应试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确认,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向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
4.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在确定递补人员时,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的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如《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加试由会泽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最后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加试成绩高的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五)考核、体检
1.考核。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政审和全面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及时报送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体检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
3.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六)选岗
对进行合并招聘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进行合并招聘的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七)公示和录(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向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
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七、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聘)用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除外),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
(五)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八、其他规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凡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公告公示形式在规定网站通知考生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加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不按时按要求参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0874-5688819
地址:会泽县通宝路399号
监督电话:中共会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0874-5688579
中共会泽县委组织部0874-5688824
附:会泽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rar》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