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①曲靖灌区管理局为副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曲靖灌区管理局汤皮亮水库管理所地址:曲靖市沾益县大坡乡耕德村委会董家村;②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曲靖市独木水库管理局地址: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水井村委会江边村;③曲靖市南盘江管理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曲靖市南盘江管理所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138号。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和《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号)文件精神,结合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和对象
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时止。
5.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放宽到大专学历)。
6.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必须参加笔试。
7.岗位要求持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复审前必须持有,资格复审时只提供成绩未持有证书的考生视为资格不符,复审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学位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网站
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0:00—6月7日24:00;报名网站: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报名流程详见5月22日在规定网站公告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曲靖市水务局招考人员所需材料,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岗位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开考。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交费方式采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办理免费手续。
(七)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考生,须2015年6月27日至7月3日到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下载打印。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为25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及哲学、经济、法律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考专业类别的相关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⑴笔试时间:2015年7月4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2:30-4:30考《专业知识》。
⑵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曲靖市麒麟区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公布。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提出书面查分申请。
(二)笔试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与2015年7月5日至10日到曲靖市水务局组织人事科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曲靖市水务局填报《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7月17日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及要求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布。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2.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考生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8月6日至8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准考证》、政策性加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3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时各类报考人员所需材料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不按时参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3.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的方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须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特殊岗位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由曲靖市水务局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情况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由曲靖市水务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曲靖市水务局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5.资格复审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到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水务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四)面试
1.面试由曲靖市水务局严格按照《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曲人社[2013]56号)规定制定面试方案,抱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等额面试的岗位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2.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进行面试。除特殊岗位外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面试人员或无人递补的不得进行等额面试。递补人员情况由曲靖市水务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曲靖市水务局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3.面试期间,报考人员及递补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4.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五)考核、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曲靖市水务局组织实施。在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水务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曲靖市水务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曲靖市水务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六)公示和录(聘)用
曲靖市水务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曲靖市水务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在职人员被录(聘)用后按调动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等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曲靖市水务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
十一、本方案由曲靖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水务局组织人事科0874――3365589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0874――3128023
曲靖市水务局纪委0874――3365519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25
附:
曲靖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rar》
曲靖市水务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