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作需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播音员。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考试考核招聘的名额
计划公开考核招聘电视台播音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考试考核招聘的对象、条件
(一)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专业毕业,普通话水平等级一级乙等及以上。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9月16日至1995年9月16日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应聘:
(1)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的;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采用公开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招聘
1.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9月16日上午9点到下午5点到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资质(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现场查验原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交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结束后由绥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考试程序。
2.公开考核
考核由绥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采取与考生面对面沟通交流、查阅学籍档案以及现场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测评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考试考核总分为100分。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按考试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由绥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政审)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政审)对象。对考察(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察办法: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毕业至今的表现,由当地村(居)委会、派出所出具证明,在外务工的考生表现,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考察(政审)标准另附。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含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放弃考察(政审)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
绥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15日内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纪律要求
1、考试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考核招聘过程中,负责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在考核招聘工作中,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2-6363062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2-6363201 (绥阳县纪委)
六、本方案由未尽事宜由绥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绥阳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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