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治超执法力度,充实交通执法队伍力量,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行政执法协勤人员。
一、招聘名额:
交通行政执法协勤人员8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男性,高中(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
4、退伍军人、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可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cqsspbqjtwyh@163.com,提交报名申请。
②现场报名:沙区交委5楼514会议室。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各1份,个人工作简历1份(简历上需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身份证号、身高、联系电话、照片、家庭住址及工作简历)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前往应聘人员户籍派出所了解情况,由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对弄虚作 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由单位组织笔试,复习题请自行到沙坪坝区交通委员会门户网站上下载,笔试成绩80分为合格。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择优录取。
(五)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体检项目如下:内科、外科、五官科、尿常规、肝功、肝胆胰脾双肾B超、胸片、心电图、血糖、眼科、血常规。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合格的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
月工资2000元/月,五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办联系人:郑老师、卢老师,联系电话:65347303、18983204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