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齐齐哈尔大学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唯一的一所省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具有60年的办学历史。她坐落在嫩江之滨闻名遐尔的丹顶鹤故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劳动湖畔,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的“花园式学校”。2007年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08年荣获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和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称号,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近年来,齐齐哈尔大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学科门类。现设82个本科专业;有22个学院、1个教研部、1个馆、3个中心;4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7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14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2个一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学校已通过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
齐齐哈尔大学秉承“养正毓德、精存自生”的校训,正在面向未来,抓住机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成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而奋斗。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完善和发展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力争引进高层次高水平人才,把学校建设成省属重点高水平大学。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要求应聘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6、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须为统招本科起点,本、硕、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享受待遇
1、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9.6万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2万元、文科1万元;服务期8年。
被录用的教辅岗位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9.6万元,安家费10万元,服务期8年。
3、学科、专业急需人才、学术有较高造诣者,相关待遇可面议。
五、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2日9:00至2013年10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也可以通过邮寄简历或发电子简历的方式报名。(电子信箱:qdrlzy728@163.com,地址:齐齐哈尔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5)应聘者需认真制作要发送或邮寄的个人简历,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要明确所要应聘的具体岗位;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可在2013年9月12日9:00至2013年10月16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公布。
(四)考试、考核时间:
现场确认后通知具体考核时间。
(五)考试、考核办法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测试。
七、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学校将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九、聘用
(一)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二)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十、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老师、范老师联系电话:(0452)2738728、2738337
网址:http://www.qqhru.edu.cn/,电子信箱:qdrlzy728@163.com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
邮编:161006
十二、本方案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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