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大学2013年度引进高水平人才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2013年我校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大学坐落在黑龙江省省会美丽的北方名城哈尔滨市,是一所由中国共产党创办的具有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在历经70年的办学过程中,学校逐渐发展成学科门类齐全,拥有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1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连续多年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在《2012年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跨入重点大学行列,2012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完善和发展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力争引进高层次高水平人才,把学校建设成更高水平的省部共建大学。
三、招聘原则
(一)引进师资工作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的大局出发,紧密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着眼于长远发展,统筹规划。
(二)引进师资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三)注重引进高职称、高成果、高学历的高水平、高质量人才,重点引进对学科、梯队建设有重要补充及支撑作用的优秀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应聘人员学缘情况良好,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或发展潜力大;工作作风及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崇高的学术道德。
3、要求应聘人员所有学历均为全日制统招,统招本科起点,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原则上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应聘人员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应聘人员年龄需在45岁以下,急需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一。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9:00至9月16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的同时,应聘人员需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及博士后研究经历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hljdxrsc@sina.com;或者将其复印件通过邮寄的形式邮寄至:黑龙江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科(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龙江大学主楼C座316室,邮编:150080)。
3.注意事项:①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③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认真记录保存。④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⑤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⑥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应聘者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13年9月5日9:00至9月16日16:00
2.几点说明:①资格审查通过的,学校将电话通知,并告知具体面试事宜;②在2013年9月25日前尚未得到电话通知的,既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学校不另行通知。③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书面上报省人社厅审批。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3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电话另行通知。
2.确认地点:黑龙江大学人事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主楼C316,电话86608509.
3.确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大学201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同时须将Word格式电子版和个人自制详细简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ljdxrsc@sina.com。②各类证书和考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9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科研评估和试讲
(1)科研评估: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科研潜力等进行考核。科研评估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2)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授课技能等能力。试讲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3.试讲和科研评估两个成绩累加后为总成绩。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教学岗位将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科研岗位将按照科研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七、体检
体检由学校委托校医院实施,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科研成果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与潜力、工作态度及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人事处呈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干部调动商调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十、录取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一、几点说明
(一)2013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须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二)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大学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通讯地址:中国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人:张宝艳
联系电话:(0451)86608509
电子邮件:hljdxrsc@sina.com
学校网址:www.hlju.edu.cn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6608305
附件:1、黑龙江大学2013年度下半年引进师资计划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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