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计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服从工作按排。
2、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会计、经济、审计中级职称者优先。
3、身体健康,作风踏实,爱岗敬业,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5、具有国家承认的职高或职高以上学历;农业(林)经济管理、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统计学或经济统计学、审计学、财政与税收专业。
6、村社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中心会计招聘人选(村报账员若报名并录用为中心会计则不得再兼任村报账员)。
7、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一律不予报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5月22日17:00时止;
(2)报名方法: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3)本次招聘,报名者不足3人放弃本次公开招聘。
(4)报名地点:鸠坑乡人民政府农经站,联系人:唐晟,联系电话:13777884607。
2、考试考察。
(1)笔试:笔试时间5月25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分数100分,占总分6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5月27日上午9:00至11:00,面试分数100分,占总分40%。
(3)面试结束后组织考察
(4)笔试和面试地点安排在鸠坑乡人民政府。
3、体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体检合格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聘用。公示无异义的,签订用工合同。
四、聘后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由鸠坑乡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300元(含五险一金)。工作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特此公告
淳安县鸠坑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