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县住建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3名(2人用于村镇建设管理处,1人用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要求: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庆元县生源或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
2.公开招聘编外用工3名(非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岗位1:性别不限;岗位2:男性1名;岗位3:男性1名。
3.专业学历等要求:
岗位1: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会计学、财务管理。具有办公室文员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岗位2: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城乡规划、建筑学、土木工程。
岗位3: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
以上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历届毕业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岗位工作职责
岗位1:协助做好村镇处日常财务等相关工作。
岗位2:协助做好村镇处村镇规划及建设等相关专业工作。
岗位3:协助做好做好安监站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日常工作。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06办公室(石龙街70号),联系电话:6125299。
3.报名时须携带《2015年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照片1张,个人简历一份。
四、招考程序
1.资格审查,综合评价。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择优选取若干人数参加面谈。
2.面谈。采取面谈形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面谈通知参加面谈。
3.确定入围人员。面谈结束后,按面谈成绩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125299、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