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发〔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控制和合同聘用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四)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关部门书面同意。
(五)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所需资格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单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意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犍为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于2015年1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卫生类考生发送至xtyygq@163.com,农业类考生发送至337806772@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结束后,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确定体检人选后,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2015年应届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再进行体检及后续相关程序),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犍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若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按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将在犍为人事人才网(http://www.qwrsrc.gov.cn/)上公示7天。
(七)报到
公示无异议后,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报到,并由聘用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违约者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否则不予流动。不按要求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待遇
按国家政策和我县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招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4221259(犍为县纪委)
0833-4251335(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3-4251503
犍为县卫生局党政办:0833-4251419
犍为县农业局办公室:0833-4221248
附件: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