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双阳籍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双阳区人民法院文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等条件;
(四)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六)具有双阳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1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双阳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6张。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个人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2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和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后,按照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入面试。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
3.实际操作采取微机录入材料的形式,测试考生的微机录入速度和准确率。
上述各项考试、实际操作,若考生不能按时到达考场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区人民法院组织考核。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按照名次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聘用人员与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同时享受五险待遇。聘用后,聘用人员由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遣到双阳区人民法院从事文员工作,日常工作由双阳区人民法院安排和管理。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咨询电话:双阳区人民法院:0431-84246319
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4286733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