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为佛山市国资委属下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因工作需要,向社会招聘4名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由于前期报名人数未达开考要求,现延长报名时间。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4名
二、薪酬待遇
参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1〕33号)、《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时,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执行工资一级一档700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截止2013年12月)以下;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招考专业及人数:
①计算机类,1名;
②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1名;
③经济学、管理学,2名。
3.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能独立处理相关的专业技术问题,连续三年以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国资委网站上发布,同时接受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周六、日除外)起接受报名,直至所有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即截止报名。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国资委,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20楼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88332690、88332663。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经历、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亲临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佛山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六、考试
(一)笔试:通过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委托已建立题库的人事考试机构或有资质的人才测评机构、有资质的高等院校命题考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招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付。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市国资委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将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人社局批准。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市人社局审批结果,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确定聘用的专业技术技术雇员签订《广东省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批准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首次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并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专业技术雇用人员招考报名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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