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兴化市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主要从事基层统计调查工作,适宜男性。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兴化市户籍或兴化市生源,年龄在18-30周岁(1984年4月24日至1997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3、具有经济类、财务会计类、统计类或计算机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以及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与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同时进行,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兼报,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5)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25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楚水路43号)。
笔试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为工作岗位必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现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六)考察
市统计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外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329(监察局)
附件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统计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