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综合保障中心隶属于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具有独立法人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中心的职能和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采用社会化聘用的方式,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企业性质,薪酬待遇面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会计1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安全生产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财会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会计证或助理会计师资格;
6.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5年4月3日--4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盐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综合保障中心405房间(盐城市开放大道南路588号)。
联系电话:0515-8666198886661939
联系人:张兵缪源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填写《盐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综合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①身份证;②毕业证书(职称证书);③工作证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④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考录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按要求组织实施。
六、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将其相关材料报送市安监局审核,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待遇双方面议后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盐城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综合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