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临床工作需要,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及满意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护理人员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注册护士(含已申请注册的护士)3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1年12月31日前已注册的护理专业中专毕业生;
2.已注册的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
3.取得2013、201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国家普通计划招生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护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护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非本县已列编护理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人员于2014 年12月8日~2014年12月12日(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在阜宁县人民医院北院区(阜城大街109号)门诊楼4楼院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证、2013、2014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护理岗位培训证、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护理论文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和考试费100元。
2.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组织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分别记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理论及基本知识,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护理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
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聘用:按笔试、面试双合格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用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仅持中专学历的不超过5人;得分相同持护理岗位培训证者优先;得分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护龄长者优先,护龄相同有论文者优先)。
5.组织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人员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7.办理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完成转注册后签定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详见阜宁县人民医院《关于合同制护士管理的规定(暂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院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515-87268219)。
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政策法规及人事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遵守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并填写《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招聘公告请登陆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
咨询电话:0515-87212408
联系人:郑大成
本公告由阜宁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