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千秋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旅游规划管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旅游规划与管理人员1名,工作单位为射阳县千秋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为旅游规划与管理、景区管理或相近专业;
4、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从事旅游、景区管理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三、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每年年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为基本工资的40%,考核合格的为基本工资的60%,考核良好的为基本工资的70%,考核优秀的为基本工资的80%。射阳县千秋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正常运营形成收入后,录用者的薪酬(奖金)与营运收入挂钩。
2、养老保险,由被聘用人员按照射阳县自由职业者最低缴费标准自行缴纳,凭缴费凭证享受50%补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携个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4月14日。
3、报名地点:千秋镇组织办
4、联系人 朱小龙,电话:82573686、15050669358。
五、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方确定具体考试方式。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本镇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千秋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