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卫生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8日至1997年4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大学专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2015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及《时间安排及政策指南》。报考人员从2015年4月3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hrss.gov.cn)、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bchr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进行查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辰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8日8:00-4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8日8:00-4月23日22: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其中临床医学岗位可以兼报教育系统校医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报名时均先交费,如为减免人员,请于资格复审时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处办理退费手续)。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区人力社保局可以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已经开考的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2015年4月27日9:00到15: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20日8:00至5月23日18:00。
(二)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
1、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时间:5月23日
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采取人机对话方式,满分100分。
时间:5月23日
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50%+技能考核×50%。
(三)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报名网址通知的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考察结束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备案。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九)聘用。已经备案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凡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一)此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区卫生局将根据所报岗位及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医院各科室、各基层社区医疗事业单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电话:022-86815819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附件:1、2015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时间安排及政策指南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
1、2015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