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拟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残疾人联合会同时在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http://www.81kf.net,下同]、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www.scdpf.org.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以下简称“医院”)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81号
主要职能: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是由中央军委决定,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援建,成都军区承建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重大项目,是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成都国际医学城”内,占地185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投资近4亿元,有病房楼、门诊楼、康复楼、医技楼等11幢单体建筑。中心拥有床位700张,采用无障碍人性化设计,配备核磁共振、CT机、彩超、机器人、康复水疗室等高档康复医疗设施设备,是全国规模最大、设施设备最齐全,融康复、医疗、科研、培训为一体的省级康复医院。
中心遵循“康复为主、医康结合”的发展思路,立足四川,辐射西南,面向全国,将把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以康复医学为特色,集康复、医疗、科研、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区域性康复资源中心,为“5.12”汶川特大地震等伤残人员和各类临床医疗、康复病人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临床及康复医疗服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2015年1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和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2月25日-3月6日工作日的每天8:00—16∶30。
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81号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人事处。
(三)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
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所载刊物的原件及相关页面复印件1份;
3.本人如实提供的主要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专业特长、科研及论文发表等情况的文字材料等1份。
4.《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式两份;
5.《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综合评审表》一式两份;
6.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者对以上证件、材料和所填表内各项内容的真伪负责,并对其真实性做出承诺。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审查和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考核
(一)报名资格审查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者填报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综合评审表》及按公告规定报考者须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等进行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范围与方式。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范围包括知识素质(专业知识、综合知识等)、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四个方面。
3.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三)考核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着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并对其应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未通过考核或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对象。如该岗位所有考生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并通知本人具体的体检时间及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递补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对象。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因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人员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汇总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确认。省委组织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凭省委组织部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批确认后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8-82660072(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3325429(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8-82661995(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
附:
1.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2015年1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ar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