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系中央在黔单位,负责贵州省辖区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因工作需要,下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及职位要求
详细情况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有饱满的工作热情;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日至4月17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贵州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考试。
有意应聘者请在报名时间内到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中段)报名应聘。报名时请填写《贵州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需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提交本人身份证、个人情况介绍和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等证书(原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
不能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填写《贵州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个人情况介绍和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等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按要求提供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人事处将在24小时通过电话向报名者反馈初审情况。通过初审者请于2015年4月17日17:00前到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
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1-82277066、82277067。
电子邮箱:422102175@qq.com
凡报考者与本局在职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在报名时应主动声明,并填写在《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承诺”栏内。
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终止该岗位招聘。
我局将于2015年4月20日上午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请报考者及时到本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查询并关注考试有关事项(网址:http://www.gzciq.gov.cn,下同)。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
1.职位1到职位2,考试方法:笔试+面试+专业技术考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职位所需相应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技术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按3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专业技术考试采取现场考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能力,满分为100分。专业技术考试成绩按3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2.职位3到职位5,考试方法: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职位所需相应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按6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二)考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笔试前组织考生熟悉考场、领取准考证。
根据笔试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在笔试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技术考试人员,通过本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技术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公告。
四、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将在贵州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职位1到职位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考试成绩×30%;
职位3到职位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通过本局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公告。
如出现录用计划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时,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及拟录用人选。
综合成绩不满60分者不列为体检、考察及拟录用人选。
由贵州检验检疫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综合成绩高于60分者从高到低实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贵州检验检疫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查阅人事档案等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包括所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考察符合要求者予以聘用。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综合成绩高于60分者从高到低实行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经考察符合要求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工资待遇
按贵州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被录用人员自行解决户口、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
十、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我局相关招聘安排参加相关考试。
(二)考生往返路费、考试期间食宿及费用、体检费由本人自理。
(三)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联系电话有变化时应及时告知。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出现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的复习备考资料、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附件: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