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垦局人社发〔2014〕41号文件和《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北垦局办文〔2013〕55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管理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聘范围
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二)应聘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一(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请表)。
三、招聘岗位
共招聘17人,其中:气象台1人;财务结算中心1人;人才中心1人;卫生监督所1人;管理局中心医院13人。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公开报名
招聘方案在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krbj.com)及北安管理局网站(http://www.bafj.cn)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填报《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科二表以上学历需要提供入学成绩三联单;2015届应届毕业生需如实提交本人学历证明、入学成绩三联单;在职人员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年限证明; 各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请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4月15日。(休息日不接待报名)
报名地点:农垦北安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1室 (北安市北大荒街94号)
联系人:刘庆桐 联系方式:0456-6400339
中心医院咨询电话:0456-6401557
(二) 资格审查
1、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教育局负责审核学历、专业情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资历及其他限定条件。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不低于 1:3,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3、资格审查情况将在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网站(http://www.bafj.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4月16日。
4、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17日。
地点:农垦北安管理局办公楼321室。(北安市北大荒街94号)。
(三)笔试
笔试由管理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每个职位的笔试均为一张试卷。报考卫生监督所和管理局中心医院试卷内容为生理、解剖基础理论知识,事业单位试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申论。卷面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面试资格,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60%折合总分。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0日。
笔试地点: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一号四楼多功能厅。
笔试情况将在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网站(http://www.bafj.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4月21日。
(四) 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管理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按40%折合总分。
面试时间:2015年4月24日。
面试地点: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一号四楼多功能厅。
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汇总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
(五) 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配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
凡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依次等额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经北安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后,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待遇
凡符合聘用条件并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
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被聘人员须在两年内取得执业资格,两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六、组织领导
农垦北安管理局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开招聘工作。
组 长: 刘新华
副组长:祝殿凯
成 员:宋文新 白成刚 刘明 刘保国 牟凤英 林清河 徐爱国
工作人员:张凯 马传贵 张祥秋 金飞 曲宝山 宋爱民 阮丽芳 王洪涛 刘庆桐 王红影 苏珊珊。
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由张凯兼任。
监督举报电话:0456-6400209(管局纪委)
0456-6401386(管局人社局)
七、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