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适应本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对接受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的要求,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救护培训核心业务、拓展培训工作内涵,结合上海市红十字培训交流中心岗位设置及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上海市红十字培训交流中心是上海市红十字会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是开展红十字群众性现场初级急救培训和老年介护培训,普及群众性防病救灾知识,与国内外的红十字组织进行相关交流。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培训管理岗位
人数:1名
职责:负责区县红会及行业救护培训基地的教学督导、教研安排、年检评估和资料收集汇总、数据库管理等工作。
2、救护培训师资岗位
人数:4名
职责:承担红十字救护普及培训、救护员的教学任务及相关教学管理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上海户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向上。
2、认同红十字人道主义事业,热心社会公益,有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
3、年龄在2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经历2年以上。
5、具有医学教育背景或教学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申请发送至pxxmb@126.com。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25日。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报名者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筛选,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3、笔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管理、红十字运动和救护知识。
4、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体检。按照不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4:6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到指定三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6、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包括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在社区和单位表现以及思想品德、政治面貌等。
7、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须在上海市红十字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8、因应聘者体检、政审等原因未能通过或应聘者自愿放弃应聘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者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拟录用名单确定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招聘单位工作,首期合同期2年。
2、录用人员岗位职责以及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等(税前年收入为6万元)按照招聘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并就以上事项签订具体劳务协议。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方老师
2、联系电话:5212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