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工程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多学科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因工作需要,拟在2015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fjut.edu.cn/s/2/t/8/c/1526/list.ht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4月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并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rczp@fj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工程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表应明确报考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福建工程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和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应届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等证明复印件(如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所要求的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报考02、06、07专任教师岗位所要求的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报考机械工程实践中心教辅岗位所要求的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等);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工程学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未能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报名费缴费通知、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公布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fjut.edu.cn/s/2/t/8/c/1526/list.htm),请注意及时查询。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察从事职业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面试内容为:专业业务能力、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合格线为70分。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fjut.edu.cn/s/2/t/8/c/1526/list.htm)。
六、考核、体检
1.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邮编:350118
电话:0591-22863042,22863040
E-mail:rczp@fjut.edu.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3106。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5年3月19日
附件: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