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为加强我院驾驶员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驾驶员。
一、招聘原则及计划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内招聘1名A1驾照驾驶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四德”(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部队退伍人员优先。
(二)取得准驾车型A1照,连续5年以上驾驶经历,未出现过负主要责任的交通安全事故。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65年4月以后出生)。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五)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不良嗜好。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3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儿童福利院(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办事处甲秀村;联系电话:0857-8103339;联系人:朱礼清)。
(三)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本、驾驶证、毕业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持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报名时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招聘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听候通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毕节市儿童福利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试用期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毕节市儿童福利院有关车辆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工资按毕节市儿童福利院聘用驾驶员工资标准发放,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和确定。
毕节市儿童福利院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