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0名协勤人员,承担城区交通巡逻、管控,协助民警做好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交通管理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男性,年龄在20-27周岁(1995年03月01至1988年03月01日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含)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在读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退伍军人中专以上学历;
4、身高不低于1.73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5年03月16日-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滨城区交警大队办公室(滨州市滨城区东海一路119号)。联系电话:0543-2115809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
三、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体能成绩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
时间:120分钟,具体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法规(侧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等。
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录用比例时,按照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体能测试: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录取办法
1、政审
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考核政审工作人员的组成、考核政审的内容及要求、考核政审的办法,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规定执行。
2、体检
考核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3、录用及待遇
滨城区保安服务公司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合同期限为3年,执行2个月的试用期;基本工资待遇约145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
五、联系方式
滨城区交警大队办公室:0543-2115809
13954368777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