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7名雇员制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人数、专业要求(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12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二)报名地点:中海大厦裙楼三楼第二会议室(滨州市渤海十八路667号)
(三)报名时需带物品:报考人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出具以下材料: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好照片)、《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及笔试考务费40元。有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报的,代报人员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报考有驾驶执照条件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由党群部及招考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招考程序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选取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临场反应、综合素质等。
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每个人的总成绩,按实际招考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
3、考核与体检
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及待遇
考核、体检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最后研究确定录用人员。雇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签订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滨编[2007]44号)及《滨州经济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滨开办发〔2011〕25号)文件执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全部通过滨州经济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咨询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43-3185576
(二)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滨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
雇员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