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漳州高速公路支队现面向社会招聘交通协管员(非在编雇用人员)女性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女性,具有漳州市区户口;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1至28周岁之间;
3、计算机、文秘专业的人员可优先考虑录用;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形象良好,符合聘用岗位的身体及健康标准;
5、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6、能讲流利的普通话,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保证充足的工作时间。
二、招聘程序
经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03月13日至03月17日;
2、报名地点:漳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政工监察室,具体地点为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朝阳段;
3、请随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个人履历表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电话:0596-2173011、2173012
联系人:周警官、洪警官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漳州高速公路支队
201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