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常山县国土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巡查协管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常山县户籍的男性社会人员(以2014年9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户口性质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
4、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1994年 9月 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 日以后出生);其他身体条件均参照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
5、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4年8月28日通过常山人才网、常山县国土资源局网对外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4年 9月3日
2、报名地点:常山县国土资源局(309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2张。
4、资格审核: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时间:另定。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3)加分标准:退伍军人加3分,直接加入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
体检按笔试(含加分成绩)、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对象。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招录公安人员的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而缺额的,在应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如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可在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相应的媒体予以公布。
(六)公示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录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2名录用对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0570-5666309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