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金坛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计划招聘合同制书记员10人。
2、所招聘的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所录用人员由金坛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金坛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计算机速录技能听打每分钟100字且准确率90%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者请持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3张、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到金坛市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地址:金坛市华城中路118号)。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9时至2015年3月11日17时。
3、资格审查: 金坛法院于2015年3月10日至3月13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技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详见金坛市人事人才网、金坛山水网及金坛法院网站通知,应聘人员应根据金坛法院的通知参加计算机速录技能听打测试(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报名时提供的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能够证明符合招录法院所需招录技能的,也需要参加本次测试。
五、考试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3月14日,地点在金坛市,考试的具体安排详见金坛市人事人才网、金坛山水网及金坛法院网站通知。
2、考试分为书记员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
3、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达到及格线,方能参加笔试;笔试后按照招录名额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金坛法院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由金坛法院组织面试。
5、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地点详见金坛市人事人才网、金坛山水网及金坛法院网站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汇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金坛法院通知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金坛法院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金坛市人事人才网、金坛山水网及金坛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金坛法院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金坛法院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由金坛法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岗位津贴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基本工资按照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以考核为依据,实行考核浮动制;岗位津贴根据法院工作年限及计算机速录技能水平确定书记员等级。具体标准由金坛法院确定。
2、合同制书记员在聘用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九、公告由金坛市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伟清
联系电话:0519-82399662或82399624
金坛市人民法院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