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街道综合治理能力,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录派出所特勤岗位人员10名,主要从事巡逻防范、维稳执勤等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男性,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35周岁。
(三)招聘范围包括余杭区户籍、江干区丁兰街道和海宁市许村镇户籍均可报名参加。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1.0以上;身高不低于1.7米。
(五)有部队服役经历、公安院校毕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家庭或本人有遗传性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6、心理素质不符合从事专职特勤队员工作要求的;
7、公安机关认为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自愿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5日—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星桥街道派出所三楼小会议室,地址为星桥南路8号,联系电话86266901。
3、报名须知:报名时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退军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适时通知其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的主要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组织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40%、面试分60%的成绩,按照得分排定名次,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决定拟录用人员。
5、公示。讨论决定拟录用人员后,以书面形式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6、录用。公示结束后,如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的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若有异议将再次考察核实,并根据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四、其他说明
被录用人员为星桥街道办事处编外用工人员性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工资福利待遇按同类人员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星桥街道办事处
2015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