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会工作协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主管指导的专业性社会团体,是促进广西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和本土化发展的行业组织。现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副秘书长(1名)
1.岗位职责:协助秘书长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助秘书长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完成主管部门和广西社会工作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聘用条件:社会工作、社会学或社会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至少五年以上社会工作和管理岗位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策划、管理和领导统筹团队的能力;具有与担任副秘书长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者优先。
(二)协会办公室人员(2名)
1.岗位职责:负责社会工作项目研发,项目评估,政策研究、行业规范化建设,社会工作知识培训,社会工作宣传,信息服务;或社会资金和物资筹集、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联动,志愿者登记管理和调配,行业交流,团队建设等工作,完成主管部门和广西社会工作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聘用条件:社会工作、社会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写作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项目主管以上或相似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 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个人简历、一张生活照片以及符合应聘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gxmztsgb@163.com,应聘材料请以“姓名+应聘岗位”格式命名。
(三)资格初审:收到应聘者材料后,广西社会工作协会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招聘条件者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
(四)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导致缺额的,从应聘人员中择优替补。
(七)聘用: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符合聘用条件者,在报自治区民政厅审批同意后,广西社会工作协会将安排面试通过的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合格正式上岗,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三、岗位待遇
年薪面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基础工资的80%,转正后的实际工资将根据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综合确定,享受良好的岗位和工资晋升机制,每年带薪休假5天,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和丰富的培训交流机会。
联系人:张佳;联系电话(兼传真):(0771)2802051,17776001482;邮箱:19693308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