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自收自支,正科级)是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财政拨款,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其业务宗旨为:利用影视形式为郊区服务,拍摄制作各类电视节目、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营、复制、发行音像制品。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及岗位设置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55号。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网络编辑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影视宣传工作,愿意为郊区三农宣传事业服务。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5、北京市城镇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写作、网络编辑及相关专业毕业。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勤奋敬业,有团队协作精神。
4、熟悉新媒体的应用,对媒体行业发展有较为全面、深入的了解。
5、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的策划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接受报名所用电子邮件地址xjzxzhb@163.com。报名人员应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压缩文件命名规则为报名人姓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月3月2-4日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通知本人(电话通知和电子邮件通知)。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4日下午17:00前,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根据本人专业、学历、户口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周六)上午9:00-11:30,其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参加北京市2015年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统一命题、印刷试卷和阅卷等服务。笔试形式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须在机读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须在答题纸上作答。笔试内容以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为考察重点。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即排名前15的应聘者进入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同列入)。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我单位会电话通知本人。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可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以及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
4、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权重,采取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聘用人数3:3的比例初步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结束后的综合成绩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www.bjnw.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三)考察体检
1、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2、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到拟聘人员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联系电话:88516526-29
监督电话:88516526-18
北京市科教音像中心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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