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皋政规〔2012〕7号)精神,因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如皋市城管执法大队拟公开招聘城管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5.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6.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7.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企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2015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截至时间为2015年3月14 日下午17:00止。
(2)报名地点: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如城镇观风路1号)报名。
联系电话:0513-87655670。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本次考试收报考费100元。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体能测试,凡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并当场领取《准考证》。
3.考试
报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2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面试按招录岗位人数1:2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实有人数开考。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一次性递补。
6.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城管局网站上公示七天。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的性质为合同制,拟聘用人员与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左右;试用期满后,正式签订合同,薪酬由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考核工资等组成,其中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城镇职工保险和公积金。
3.镇(区)路途较远者,单位可提供集体宿舍。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5670 联系人:史进华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 0513- 8731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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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5年2月27日